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
专业(类) |
拟招计划 |
拟招省份 |
设计学类 |
300 |
北京,天津,河北,上海,山西,黑龙江,江苏,浙江,福建,山东,河南,湖北,湖南,广东,重庆,陕西,甘肃,西藏,新疆 |
广播电视编导 |
60 |
山西,上海,天津,黑龙江,浙江,河南,湖北,湖南,重庆,陕西,甘肃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60 |
山西,黑龙江,浙江,河南,湖北,湖南,重庆,四川,陕西,甘肃 |
注:按设计学类招生,第一学年后分流至动画,视觉传达设计,环境设计,产品设计,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。
以上专业均为本科,外语教学为英语,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非陕西省生源录取规则:
(1)平行志愿
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,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,择优录取。
(2)非平行志愿
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,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,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。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(联考)专业课成绩的60%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%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,择优录取,综合分相同时,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。
(3)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,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,择优录取。
陕西省生源录取规则:
根据陕试普招〔2021〕45号文件精神,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,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;广播电视编导,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注: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,录取时统一排队,择优录取。②详细录取原则以《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》为准。